黔东南2021年7月1日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办理备案制
自2021年7月1日起,附件-国发(2021)7号文件里面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停止受理企业资质的、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规定的核定事项。2021年7月1日前已受理的,按照原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通知明确,劳务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以建筑工人取得的技能工种分类,设立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混凝土、钢筋、焊接、水暖电安装等11个专业作业,企业可自主选择不多于2个专业作业工种。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可通过“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事宜。新设立的劳务专业作业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省外入黔承揽劳务作业的企业,按上述要求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备案。同时,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成立自有劳务作业企业;现有劳务作业企业可采取独资、控股、混合所有制或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做大做强劳务经济实体;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劳务作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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