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建部建筑资质改革内容
建筑资质改革内容: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业务范围相近、市场需求较小的企业资质类别予以合并,对层级过多的资质等级进行归并。
(一)工程勘察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
将原有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海洋工程勘察分专业、海洋工程环境调查分专业合并为岩土工程专业甲、乙两级。
工程测量、海洋工程测量分专业合并为工程测量专业甲、乙两级。
将原有勘察劳务工程钻探、凿井以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中的部分内容合并为勘察测试专业甲、乙两级。
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二)工程设计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
对部分行业资质进行整合,其中,冶金行业与建材行业合并为冶金建材行业资质,轻纺行业、农林行业、商物粮行业合并为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电子行业、通信行业、广电行业合并为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并入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军工行业并入机械行业,核工业行业并入电力行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行业乙级资质。取消海洋行业及专业资质,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行业资质。整合原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市政行业中的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取消其他行业的专业资质,并入相应行业资质,原甲、乙级专业资质并入相应等级的行业资质,原丙级专业资质并入乙级行业资质。将专项资质调整为通用专业资质,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乙级资质。
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
(三)施工资质: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保留原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
钢结构工程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及特种专业工程合并为通用专业,不分等级;装饰装修和建筑幕墙合并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甲、乙两级;电子与智能化、建筑机电安装、城市及道路照明合并为建筑机电工程甲、乙两级;铁路铺轨架梁并入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电务、铁路电气化合并为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甲、乙两级;机场场道、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合并为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乙两级;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合并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承包甲、乙两级;河湖整治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海洋石油工程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劳务资质: 这个是目前为止最受关注的资质,毕竟这个资质从之前的具备分项统一为不分等级;在各地市纷纷要求取消劳务的时候,很多地区仍然在使用劳务资质。 本次调整,将劳务资质改为专业作业分包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仍然不分专业不分等级。
(四)工程监理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调整为建筑工程专业甲、乙两级;航天航空工程调整为民航工程专业甲、乙两级;水利水电工程取消,已取得资质企业可换发同等级的电力工程承或市政公用专业工程资质;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取消,已取得资质企业可换发同等级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资质;化工石油工程调整为石油化工工程专业甲、乙两级;机电安装工程调整为机电工程专业甲、乙两级。
事务所资质被取消。
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在压减资质数量的同时,进一步精简企业资质审批条件,精简资质标准,重点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要求,大幅放宽准入限制。
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试点内容是:除更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对存在违规审批的,严肃处理并收回审批权。
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幅削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大幅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