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 亿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
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2 类中的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 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
(2)单项合同额3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 项。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 人。
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2 类中的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 项;
(2)单项合同额2500 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 项。
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 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 人,且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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